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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普通会员 注册时间:2011-06-16 最后登录时间:2012-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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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辽宁省2011年度26个县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项目(九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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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类别: |
农林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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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时间: |
1970/01/01 - 197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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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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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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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祥泽 |
联系电话:755 1581555 32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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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11年度26个县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项目(九标段)
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辽宁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委托,对辽宁省2011年度26个县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项目(九标段)(招标项目编号:LNZC20111200200)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辽宁省2011年度26个县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项目(九标段)。
辽宁省2011年度26个县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项目采购内容分为十一个标段,其中一标段至八标段兼投不兼中,九标段、十标段、十一标段与其他标段不得兼投。投标人对所投标段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或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即日起至2012年1月1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在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资质证书原件;
(以上材料除提供原件外,另需同时提供相对应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
(6)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于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递交到招标代理公司。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1月16日9时整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联系人:包处长
联系电话:024-62181704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122号
项目联系人:魏绍斌 邓超
联系电话/传真:024-23506629-604/024-23518578
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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